2019-05-21 18:41:37 来源: 云南网
继今年4月出台“稳增长20条措施”之后,昆明市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再出实招。近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破除经济发展壁垒、强化扶持培育、规范“政商交往”、优化法治环境等6个方面19条措施,通过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解放思想、直面问题、精准施策,推动民营企业聚焦实体、做精主业,创新发展、做强做优,力争实现昆明市民营经济规模跃上新台阶,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那么,具体有哪些重点举措值得关注呢?
◆在持续推进降税减负方面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个税专项附加抵扣等政策,地方权限内的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法定税率幅度内下降到合理水平。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
降低用地成本。停止征收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全部取消全市各级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业用地上的各项计提资金。
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最长于2年内分期缴纳。在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和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用于生产经营和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园区标准化工业厂房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分割登记和转让。
探索通过减免产权流转环节费用,鼓励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社会力量参与盘活闲置土地、闲置厂房。
降低用能成本。继续通过电力市场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鼓励一般工商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售电公司与园区管委会合作,以规模化、专业化的服务帮助小企业、园区分散企业参与电力交易,逐年扩大交易规模和主体范围。对园区和企业自建双回路和双电源供电的,高可靠性供电费按原收费标准降低50%收取。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打造政务服务“七办”品牌,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等审批服务新模式,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进一扇门、办全部事”。把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开立银行账户、发票申领4个环节,确保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在改善金融服务方面
优化银行贷款服务。用更大力度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努力做到民营企业贷款扩量降价。
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2019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
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积极落实好稳贷、增贷、降息等措施。
金融机构可结合企业主管部门推送的优质小微企业名单及本机构存量授信业务情况,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白名单”制度,根据企业需求提前开展续贷准备工作,实现贷款到期后无缝续贷。(注:无还本续贷业务实质上就是借新还旧。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可以不让他们去找钱还贷款,从而节约成本。 )
健全融资担保机制。加快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深化合作,提高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三农”服务积极性,加大担保授信放大倍数,降低担保费率。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对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财政资金和税收奖补等优惠政策。
◆在破除民营经济发展壁垒方面
放宽市场准入,实现公平竞争。开展隐性障碍清理专项行动,除法律规定和国家决定保留的审批事项外,严禁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门槛,做到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分类分层的原则有序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与国有企业通过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出资入股、增资扩股、合资新设公司等方式开展合作,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资本深度融合。
◆在保障机制方面
《实施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强化监督考核3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昆明市将适时开展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同时,建立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制度,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
云南网记者 张雁群
